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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共青团基础性工作的通知

[发表时间]:2021-11-18   [浏览次数]:

各院系团总支:

共青团基础工作是新形势下推动团学改革的重要内容,根据团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和团省委有关安排,现就做好新学年共青团基础性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团费收缴

10月25日前,各团支部负责收缴本学年团费(2021-2022学年,标准:2.4元/人/年)并填写《团费收缴一览表》(附件1),以系为单位统一收齐,缴费方式另行通知。

二、团员转接和数据填报

团员转接和数据填写依托“智慧团建”数据平台(https://zhtj.youth.cn/zhtj/),各级管理员(团总支书记和团支部书记)负责完善平台各项数据和转接工作:

1.10月30日前,各院系以新生团员档案(《入团志愿书》)为准,完成2021级新生团关系转入,并认真完善新生团员在“智慧团建”平台上的数据信息(可参考附件2操作);

2.在之前工作基础上,继续完成2021届毕业生团关系转出,如仍有标记错误毕业生团员信息请填写报送信息模板(附件3);

三、团籍注册和团员发展

1.各团总支将2021级新生《入团志愿书》、入团申请书以及相关团培训与荣誉证书汇总收齐装入学生档案袋,并附团员花名册(附件4)11月15日之前统一交至学生档案室仵志飞老师处,同时将收齐的新生团员证统一交至校团委办理团关系注册工作。

2.12月9日前,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》(附件5),填报《新发展团员申报统计表》(附件6),各团总支于12月9日前后组织符合要求的申请学生开展入团仪式、填写2021年《入团志愿书》,完成新团员发展工作。

3.新生团员发展要求曾经没有入过团,并且尚未在“智慧团建”平台注册信息。

4.存在违规发展团员情况及团员档案不规范的,填报《违规发展团员及团员档案规范化核查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7)。

各项工作即日起开始办理,请各团总支(团支部)认真对待,按照时间节点完成,以上附件填报材料需按时发送至团委邮箱hbgytw@163.com。

联系人:刘佳  电话:89163175

             共青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0月11日